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业务领域
党群建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知识

高处作业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0-08-13    发布者:    浏览次数:3773次

高处作业是指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果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很容易人员坠落伤亡事故。高处作业经常出现在物业日常维修、幕墙清洗等作业活动中,危险性较高,是事故防范的重点环节。高处作业过程中,应该尤其注意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高处作业前的重点工作

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 《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7.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8. 风力大于5级,禁止高处作业。

9.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10.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应检查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完好和正确佩戴。

二、高处作业中的重点工作

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物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3. 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4.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5. 高处带电作业时应严格佩戴绝缘防护用品,并使用绝缘器具完成相应工作。

6.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存在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7.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三、高处作业后的重点工作

1.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应清理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应清理运走。

2.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3.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特种作业证的电工进行拆除。

4.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需在《作业证》上签字。

image001_副本.png

联系电话:022-65291602 联系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路76号建设大厦三层

Copyright©天津津滨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津ICP备11003087号-1    技术支持:快帮云